第一刀 // THE STORY
講故事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嘅「童樂居」,收嘅係社會上最需要保護嘅一群——被法庭判令入住、家庭照顧唔到嘅嬰幼兒。二〇二一年底,呢間有近百年歷史嘅機構爆出香港社福界最大醜聞:院舍職員集體虐待幼兒。
調查揭發嘅畫面,係任何人睇完都會嬲嘅那種:職員大力扯幼兒頭髮、將細路掟落床、掌摑、用物件拍打——而呢啲幼兒,最大嘅都唔夠三歲,連「告狀」兩個字都未識講。警方最終落案起訴34名女職員。佢哋當中有人辯稱,院舍嘅「文化」係咁:時任院長曾告誡員工「勿與兒童玩得太開心」,以免同事難以接手管教——喺呢種歪風之下,粗暴變成日常,善待細路反而顯得「唔專業」。
二〇二四年十月七日,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就其中一宗合併案件判刑:12名女職員,31項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」罪成。10人判監6個月至64個月,2人判180小時。
最重嗰個,係46歲嘅趙詠茜——佢一個人涉嫌虐待38名兒童,法官形容佢拍打兒童之後發笑,「行為邪惡橫蠻、心腸歹毒,缺乏愛心和耐性」,判監64個月。
王官判刑時逐點駁回求情:有被告話係受院舍歪曲文化影響、「逐漸忘記善待兒童嘅初心」——法官反問:與其互相效仿,點解唔合力推倒歪風?佢哋入職時簽過守則,白紙黑字唔准向兒童施暴,明知故犯、。至於嗰兩個冇郁手、只係眼睜睜睇住同事虐兒嘅被告,法官都冇放過:袖手旁觀、麻木不仁,——因為喺一間以「保護兒童」為名嘅院舍入面,沉默都係幫兇。
事件嘅後座力遠超一單刑案:社署其後加強對幼兒住宿服務嘅突擊巡查同閉路電視監察要求,全港院舍界重新檢視舉報文化。童樂居三個字,成為咗香港社福界一個永遠嘅警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