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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-05

香港 · 2013 · 刑事 · 轟動大案

CL-05 · 香港 · 2013

轟動大案

風水師訛稱係女首富秘密情人,攞假爭千億,終囚12年。

佢收咗女首富30億風水費都唔夠,仲想要埋佢成個近千億王國——代價係12年監倉。

第一刀 // THE STORY

2010年2月2日,一個男人喺高等法院輸咗一單官司,輸掉嘅係近千億港元嘅。第二日,2月3日,警察上門拉人。由準繼承人到階下囚,只隔一日。

呢個男人叫陳振聰。酒保、髮型師出身,後來做風水師。1992年3月,經時任立法局議員梁錦濠介紹,佢認識咗龔如心——華懋集團嘅「孖辮女首富」,丈夫王德輝被綁架失蹤咗兩年。陳振聰用風水術「尋夫」,取得佢信任。呢段關係維持咗15年,陳聲稱兩人係秘密情人——佢已婚、有兩名子女,仲比龔如心年輕超過20歲。

15年入面,龔如心畀咗佢幾多錢?法庭判刑時嘅講法係:超過30億港元「風水費」。風水儀式包括喺華懋旗下物業掘幾十個「風水洞」,埋入玉器、古錢同現金。

2007年4月3日,龔如心卵巢癌病逝,終年69歲,估值約828.6億港元。然後,兩份對撼:2002年係華懋慈善基金;陳振聰攞出一份2006年10月16日嘅「」,係佢自己——成個商業王國,全歸佢。奇怪嘅係:龔如心確實喺嗰日簽過文件,仲有兩名——律師王永祥同華懋老臣吳崇武。但基金一方話,嗰份只係一份「特定」,擬贈陳約千餘萬元,唔係佢交出嚟嘅全盤版本。

2009年5月至9月,40日審訊。陳振聰嘅策略係打「愛情牌」:呈交八大箱證據——情書、錄影帶,甚至龔如心標誌性孖辮嘅頭髮;佢話風水只係煙幕,巨額付款係「愛嘅禮物」。基金就重錘出動兩名,佢哋作證當日見證嘅係一份內容唔同嘅文件;再補一刀:2006年上嘅簽名係「高質素摹仿」(high-quality simulation)。

2010年2月2日,林文瀚法官喺長達326頁嘅判詞入面裁定:2006年。法官對陳振聰嘅證供全面否定,批評佢為推進自己嘅申索可以乜都講、剪裁案情遷就自己目的。上訴被一致駁回,終審法院連都唔批。

緊接而嚟:2012年3月正式落案,2013年32日審訊,律政司專程由英國請嚟David Perry QC主控。7月4日,裁定「」及「」兩罪成立——所謂「使用」,正正係佢喺民事官司入面用緊份假嚟打官司。翌日,麥機智法官判監12年,形容佢係「聰明且懂得哄人的江湖騙子」,「極度貪婪、邪惡及無恥」——對一個「病危、哀傷、寂寞」嘅女人殘忍邪惡地,仲想侵吞原屬慈善用途嘅。上訴2015年被駁回。

2021年7月3日,陳振聰因獄中行為良好扣減三分一刑期,坐足8年出獄。獄中受洗成為基督徒,改名「陳彼得」,仲公開話風水係「邪門」。

由30億寵愛到12年監倉,佢其實只係做錯咗一件事:唔肯止蝕。如果佢當年收手,唔攞份出嚟打官司,結局會唔會完全唔同?

// VERDICT · 故事講完,落判

最終裁決

罪及罪成

定罪罪名 CHARGES

  • 罪(龔如心2006年

刑期 / 賠償 SENTENCE

監禁12年(兩罪同期執行);2021年7月刑滿出獄

認罪與否 PLEA

否認控罪

上訴歷程 APPEAL

上訴庭2015年10月駁回定罪上訴 → 終院上訴委員會2016年1月拒絕批出證明書,終極敗訴

其他 NOTES

法官判刑時斥其「無恥、邪惡」;早於2010年民事案已被裁定2006年,龔如心歸華懋慈善基金

// JURY VERDICT · 陪審團裁決

裁決比數 RATIO

首罪6:2、次罪7:1

陪審團人數 SIZE
8 人
退庭商議 DELIBERATION
退庭商議約20小時(跨兩日)
男女比例 GENDER
5男3女

陪審團原本9人,一名懷孕陪審員中途退出後以8人續審

// 法律教室 · LAW NOTES

罪名定義 · 點樣入罪

詐騙及偽造

以虛假陳述或假文件,不誠實地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,或令他人蒙受損失。呃唔呃到錢唔係重點——有意圖已經可以入罪。

入罪元素——控方要喺「毫無合理疑點」下逐項證明

  1. 1作出虛假陳述,或製作/使用假文件
  2. 2行為不誠實
  3. 3意圖為自己或他人謀利,或令他人受損
  4. 4部分罪名需證明實際造成損失或風險

香港法源

《盜竊罪條例》(Cap. 210) s.16A(欺詐罪,14 年);《刑事罪行條例》(Cap. 200) s.71(偽造)、s.73(使用虛假文書,14 年)

加拿大法源

Criminal Code s.380(fraud,逾 $5,000 最高 14 年)、s.366(forgery)

最高刑罰:香港欺詐/使用假文書:最高 14 年;加拿大 fraud over $5,000:最高 14 年

第二刀 // THE ANATOMY

結果先行——再落刀拆爭點、雙方策略、關鍵一招。

// 結果與影響 OUTCOME FIRST

民事完敗:2006年被裁定歸華懋慈善基金(後經解釋訴訟確定基金只係受託人身份持有作慈善用途)。刑事:判囚12年,上訴駁回。其後被稅局追討約3.4億稅款、被追訟費、名下物業被接管,2021年出獄後改名「陳彼得」。

// 法律爭點 ISSUES

ISSUE 01

民事:2006年係咪龔如心親簽?兩名當日見證嘅文件係咪就係陳交出嘅

ISSUE 02

民事:分配同證供嘅份量——直接證供可唔可以壓倒專家意見?

ISSUE 03

刑事: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下文書罪及罪——「使用」涵蓋佢喺民事訴訟中倚賴假嘅行為

// 雙方對壘 STRATEGIES

原告方

民事案基金一方主打兩名簽署王永祥、吳崇武嘅直接證供——二人作供話當日見證嘅係另一份「特定」,根本唔係2006年;配合化驗,指龔如心簽名係「高質素摹仿」,再以龔如心長年慈善捐獻紀錄佐證2002年先係真意。就由英國外聘嘅David Perry QC主控,將筆跡、墨跡、DNA、指模等複雜科學鑑證逐項組織,並以陳振聰喺民事案作供嘅矛盾言論做攻擊彈藥,商議近20小時後大比數定罪。

被告方

陳振聰以「秘密情人」敘事做核心:呈交八大箱「愛情證據」——情書、合照、錄影帶、甚至龔如心嘅孖辮頭髮,辯稱風水只係煙幕、巨額「風水費」其實係愛嘅禮物,仲反咬2002年只係龔如心嘅「公關形象工程」。最大敗筆係親自作供:情人故事愈講愈細緻入微,愈顯得虛構,原審法官直斥佢為推進申索乜都講得出口,證供被全面否定。到刑事庭佢唔再作供,改靠攻擊筆跡同科學鑑證嘅不確定性周旋,但民事案嘅失信紀錄已如影隨形,終究唔信佢。

關鍵一招 KEY MOVE

直接證供壓倒——沿用終院喺王德輝案(Nina Kung v Wang Din Shin)確立嘅原則:親眼目睹簽署嘅證供,一般優先於專家意見。前案嘅法律原則,變咗後案嘅致命武器。

第三刀 // PARALLEL UNIVERSE

純屬推論

如果當年走另一條路,結局會唔會改寫?以下係基於法律原則嘅反事實推演——唔係史實。

現實 REALITY

判詞白紙黑字寫低咗嘅,係上面嗰個故事。

平行時空 ALT

以下純屬基於法律原則嘅推論。如果陳振聰喺民事審訊前接受——例如放棄2006年、換取保留部分風水費——佢大概率唔會惹上,因為「」罪嘅核心,正正係佢喺民事庭堅持用假打官司嘅行為。如果佢唔出庭作供、唔推「情人論」,只以技術性質疑,就算民事照輸,都未必換嚟法官對佢誠信嘅災難性負面評語,嘅輿論壓力亦可能細好多。警方喺民事敗訴翌日即拉人,顯示檢控決定同敗訴結果掛鈎——及早「止蝕」,可能係佢唯一嘅生路。

推演僅供思考訴訟策略之用,實際結果取決於事實、證據同法庭。

第四刀 // VERIFICATION

冷知識 FUN FACT
佢呈交法庭嘅「愛情證據」有八大箱,入面除咗情書同錄影帶,仲有一束龔如心標誌性孖辮剪落嚟嘅頭髮。

待核實事項

民事訟費「逾4億港元」屬傳媒報道,數額待核實;2005–06年間三筆各6.88億港元付款嘅細項待核實,正文只採用判刑時確認嘅「逾30億」總數;2021年破產細節及私人飛機傳聞待核實,未寫入正文。

以上為案例分析與法律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本站內容均有真實判決來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