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刀 // THE STORY
講故事
2019年6月1日夜晚,彌敦道。一個後生仔行緊街,被健身中心職員截停話要佢填文件。佢拒絕,對方即時出言恐嚇,令佢心生恐懼,被帶入一間叫JCA嘅健身中心。呢個後生仔(判詞代號PW1)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,精神科報告話,佢面對騙徒特別脆弱。
入到中心,職員開出兩個十萬起錶嘅會籍計劃,PW1話冇興趣,只想去。職員即刻變臉:唔買就要俾四十萬,否則「你會破產」。PW1嚇到唔知點算,簽咗個七年、總數74,592蚊嘅會籍,仲被押去百老滙買禮品卡,卡同單據即刻被收走。呢啲只係開頭——之後係PT100教練計劃十二萬、自稱「醫生兼教練」嘅「Lee Sir」(即被告劉得龍)游說嘅PT300計劃三十五萬,再加幾十萬器材「保證金」。被告仲教佢呃銀行,話提取嘅三十五萬係攞去買勞力士。
最陰濕嘅係個「保密協議」:職員話洩密即係違約,會坐監。PW1信到十足,爸爸問佢啲錢去咗邊,佢齋話「攞咗去投資」。被告睇準佢唔會反抗,教佢向銀行同財務公司借廿二萬,全部直入JCA。前後近三個月,PW1總共俾咗844,592蚊,直到爸爸見到追數信先帶佢報警。
劉得龍被控三項罪名:一項對消費者作出,違反《》(Cap. 362) 第 13F(1) 及 18(1) 條;兩項,違反《》(Cap. 210) 第 16A(1)(b) 條。佢喺開審前唔夠一個月先。
法官話呢類案件冇,但本案明顯嚴重:為期近三個月、多人、有預謀咁針對脆弱嘅自閉症事主,事主一蚊都攞唔返。第一控罪兩年半;太遲,三分一扣減縮水到兩成,加特別共扣27%。三罪,共判監22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