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保

CL-62

香港 · 2024 · 民事 · 投資者申索

CL-62 · 香港 · 2024

投資者申索

五分鐘之內,185萬憑空消失——但兩個散戶用「信託」反殺JPEX

兩名散戶信KOL推介存入24.7萬USDT,平台爆煲後唔告詐騙、改告違反信託,區院下令交還資產兼付訟費。

從來唔喺佢哋手,錢存入五分鐘內就消失——但App仲顯示住晒所有餘額。兩個散戶點樣贏返?

第一刀 // THE STORY

講故事

一場講座,一句「持牌安全」,兩個散戶將成副身家185萬港元,存入一個佢哋連條都冇掂過嘅錢包。五分鐘之後,錢已經唔喺度——但平台個App,仲係顯示住晒所有餘額。

陳穎欣同李嵩謙(媒體音譯)係兩名普通投資者。佢哋因為KOL林作嘅講座,同埋IG、Telegram群組嘅宣傳,相信JPEX係持牌、可靠嘅加密貨幣交易所。之後經林作推薦嘅場外交易所Coingaroo,用約185萬港元買入(USDT)——陳穎欣51,999.22個、李嵩謙195,499.09個,合共247,498個,全部存入JPEX嘅錢包。

呢度有一個九成人都唔會留意嘅細節:錢包嘅「」(private key——控制加密資產嘅密碼)從來唔喺原告手上。佢哋只可以登入個App「睇數」,啲幣去邊完全由平台話事。而區塊鏈瀏覽器嘅公開紀錄講出一個恐怖事實:USDT存入錢包之後五分鐘內,已經喺未經授權下被人轉走。帳面上嘅數字,只係幻象。

2023年9月13日,證監會點名JPEX無牌經營,全城爆煲,兩人提款石沉大海。呢單嘢有幾大?截至2024年4月,警方接獲2,636名受害人報案,涉款約16億港元,逾70人被捕,凍結資產約2.28億。但原告等唔切刑事程序——2024年佢哋入稟區域法院,一次過告7名被告:澳洲嘅JPEX公司、香港嘅Web3.0 Technical Support Ltd、3個加密錢包地址、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,仲有「身份不明人士」。

7名被告全部缺席,冇人抗辯,原告申請(default judgment)。精彩嘅係打法:佢哋刻意唔告詐騙,改為主攻「違反信託」——主張JPEX以「」(express trust)代佢哋持有USDT。信託只需證明「三個確定性」:財產確定、受益人確定、意圖確定,舉證輕、程序快;最重要係——信託之下,原告唔再係排隊都未必分到錢嘅無抵押債權人,而係嗰批USDT嘅「實益擁有人」。

2024年10月29日,區域法院周昭雯法官頒下判詞([2024] HKDC 1628)。法官跟隨高院 Re Gatecoin 案先例,確認加密貨幣係「財產」(property),可以以信託持有;再裁定JPEX保留、自稱保管「客戶資產」,足以構成,而平台未經授權轉走USDT、拒絕提款,已違反受託責任(breach of trust)。結局:頒令交還247,498個USDT——追蹤唔到就以衡平法補償(equitable compensation)找數——另加禁制令,兼付原告訟費12萬港元。

幣圈有句金句:「Not your keys, not your coins」——唔喺你手,啲幣就唔係你嘅。原告贏咗,但對手係一間已冇運作嘅無牌平台,追唔追得返先係下半場。不過佢哋至少證明咗:香港法庭承認加密資產係財產,而「信託」呢把鎖匙,可以撬開民事追討嘅大門。

// VERDICT · 故事講完,落判

最終裁決

原告勝訴

刑期 / 賠償 SENTENCE

下令交還247,498.31 USDT(約185萬港元),兼付訟費HK$120,000

其他 NOTES

——7名被告全部冇出庭應訊。法庭宣告JPEX以(express trust)代原告持有涉案USDT,平台唔係「代客保管」咁簡單,而係受託人,必須原銀奉還

第二刀 // THE ANATOMY

訴訟解剖

結果先行——再落刀拆爭點、雙方策略、關鍵一招。

// 結果與影響 OUTCOME FIRST

區域法院周昭雯法官2024年10月29日頒下判詞:裁定JPEX以代持原告嘅USDT並違反受託責任,頒令交還247,498個USDT(如無法追蹤則支付衡平法補償 equitable compensation)、批出禁制令禁止被告再處理該批資產,並須付原告訟費12萬港元。本案係JPEX爆煲後首宗民事勝訴判決,為其他受害人提供法律示範;不過執行進度未公開,實際追得返幾多仍屬未知。

// 法律爭點 ISSUES

ISSUE 01

加密貨幣(USDT)係咪法律上嘅「財產」(property)?法庭:係——跟隨高院 Re Gatecoin Ltd [2023] HKCFI 914 嘅先例,加密貨幣係財產,可以以信託形式持有

ISSUE 02

無牌平台同用戶之間有冇「」(express trust)?法庭:有——「三個確定性」(three certainties:信託財產確定、受益人確定、設立意圖確定)全部成立,JPEX保留、自稱保管「客戶資產」係關鍵

ISSUE 03

被告全部缺席嘅情況下,法庭可唔可以喺中批出宣告式濟助(declaration)同禁制令(injunction)?法庭:可以——原告案情明顯而有力,為彰顯公義法庭須作宣告

// 雙方對壘 STRATEGIES

原告方

原告刻意唔告詐騙(fraud),主攻「違反信託」(breach of trust)——詐騙舉證重、程序慢;信託只需證明「三個確定性」,舉證輕、程序快。證據上用區塊鏈瀏覽器(blockchain explorer)嘅公開紀錄,證明USDT存入後五分鐘內已被未經授權轉走,唔使依賴被告交出內部文件。7名被告全部缺席下,原告申請(default judgment),以申索陳述書嘅案情為基礎取勝。

被告方

7名被告全部缺席聆訊,冇提交抗辯書——等於完全放棄答辯。結果係法庭全盤接納原告一方嘅申索陳述,被告連質疑「信託唔成立」嘅機會都冇。

關鍵一招 KEY MOVE

信託框架:原告唔係以「債權人」身份追討,而係主張自己係嗰批USDT嘅「實益擁有人」(beneficial owner)——JPEX只係受託人(trustee)。呢個身份轉換令原告由破產/清盤下排隊都未必分到錢嘅無抵押債權人,升級做可以直接追返特定資產嘅擁有人,係成案贏輸嘅分水嶺。

// FIELD GUIDE · 法寶貼士

法寶貼士

呢類案例離你最近——普通人事發當下點自保、點留證、點搵幫手。

// 法寶步驟 FIELD GUIDE

01

「Not your keys, not your coins」:唔喺你手,啲幣法律上、實際上都唔係你控制——存入平台前諗清楚自己係「擁有」定「借出」。

02

投資前查證監會(SFC)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:冇名單上嘅平台,出事後你冇監管保障。

03

KOL、網紅、講座推介冇任何法律保障:佢哋講完就算,輸錢係你自己孭。

04

民事追討有6年時效,唔好齋等刑事調查:本案原告就係冇等警方,自己入稟先攞到判決。

05

保留入金紀錄、錢包地址、平台截圖:本案原告靠區塊鏈瀏覽器公開紀錄證明資產被轉走,呢啲就係你嘅證據。

數據一覽 STATS

截至2024年4月,JPEX案共2,636名受害人報案,涉款約16億港元,超過70人被捕,凍結資產約2.28億港元;本案係JPEX首宗民事勝訴判決。

來源:見上文括號註明 · 數據只供參考,以官方最新公佈為準

第三刀 // PARALLEL UNIVERSE

平行時空

純屬推論

如果當年走另一條路,結局會唔會改寫?以下係基於法律原則嘅反事實推演——唔係史實。

現實 REALITY

判詞白紙黑字寫低咗嘅,係上面嗰個故事。

平行時空 ALT

【以下純屬基於案情嘅推論】如果兩位原告選擇打「詐騙」而唔係「違反信託」,舉證門檻會高得多——要證明被告有欺騙意圖,而被告全部缺席、冇文件、冇人作供,官司隨時拖足幾年都未有結果。反過來,如果佢哋存入嘅平台有發放、或者USDT係存喺自己控制嘅錢包,佢哋連入稟都唔使——因為啲幣根本轉唔走。再推遠一步:如果證監會嘅無牌警告早幾個月出,或者原告入金前有查證監會持牌名單,呢185萬可能從來唔會離開佢哋嘅銀行戶口。呢啲都係推論,唔係判詞內容。

推演僅供思考訴訟策略之用,實際結果取決於事實、證據同法庭。

第四刀 // VERIFICATION

驗明正身

冷知識 FUN FACT
第3至第5被告唔係人、唔係公司——係3個加密貨幣錢包地址;第7被告更加係「身份不明人士」(Persons Unknown),專門用嚟涵蓋任何參與轉走資產嘅幕後人。JPEX案因為規模同爆煲方式,被稱為「香港版FTX」。

待核實事項

法官中文名以判決書英文為準;執行進度未公開;原告中文名係媒體音譯。刑事線:2025-11-05 警方正式落案起訴 16 人,林作涉欺詐及「欺詐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」(警方首次引用《打擊洗錢條例》s.53ZRG),2025-11-06 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、30 萬保釋、移交高等法院,截至 2026-08 未審未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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