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刀 // THE STORY
講故事
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,香港大學偉倫堂宿舍。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,同妻子陳慧文激烈口角之後,用一條電線勒死咗佢。之後佢做嘅嘢,冷靜得可怕:買木板自製木箱,將屍體藏入去,推返自己嘅大學辦公室,仲報案話妻子失蹤。十一天後,警方喺辦公室揭開木箱。
二〇二〇年原審,張祺忠一早表明願意承認——佢嘅臨床心理學家證人話,佢長期受妻子語言暴力嘅慢性心理虐待,情緒壓抑到極點,理智被情緒「騎劫」。但律政司拒絕接納答辯,案件以謀殺罪審理。關鍵一刻喺法官引導陪審團:法官話,考慮「」辯護時,只需要睇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嘅意見——變相將辯方嘅心理學家證供剔出局。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,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
張祺忠上訴。二〇二四年,上訴庭裁定:原審法官錯誤指引陪審團排除辯方專家證供,定罪撤銷,發還。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,。今次控方終於接納佢以「」為基礎承認罪。案情透露,死者自二〇一二年起經常喺親友面前侮辱、貶低丈夫,張長期受心理虐待,案發時患中度至重度抑鬱症。法官張慧玲接納事件「與被告本性不符」,以1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,因佢一早願意認,畀足三分一扣減——判監7年4個月,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嘅28個月同期執行。
由被捕起計,張祺忠已還押7年2個月。即係話:如果獄中行為良好,佢好快就會重獲自由。一單終身監禁嘅謀殺案,最後以「快將放人」收場——唔係因為佢冇殺人,而係因為法律終於肯聽佢個專家證人講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