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刀 // THE STORY
講故事
落雨夜晚截車,司機搖低窗問「去邊?」你答「沙田」,佢擰擰頭:「唔去。」跟住揸走咗。好多人以為只係激氣——其實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第 37(a) 條寫到明:的士司機不得;第 37(b) 條:不得拒絕駛往乘客指示嘅地方。乘客未上車、未講價,一句「唔去」已經可以構成罪行。
罰則幾重?初犯最高 $10,000 兼 6 個月;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加設兩級制,重犯最高罰 $25,000 及 12 個月。但老實講,以往拉得少——乘客嫌麻煩唔肯做證人,警方冇證人就難。
所以 2024 年 9 月 22 日,政府出咗新招:《的士司機條例》正式生效。、濫收車資、冚旗等四宗罪,即記 10 分;兜客兜路記 5 分;唔發收據記 3 分。兩年內記滿 10 分要自費讀「」,唔讀係另一宗罪;記滿 15 分,法庭直接取消你揸的士嘅資格——第一次 3 個月,之後每次 6 個月。一句「唔去」,而家真係會累積到冇咗份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