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刀 // THE STORY
講故事
2007 年 4 月 5 日,北大嶼山公路近青嶼幹線收費廣場一帶,限速 50 公里。警方用 UltraLyte ,測到一架法拉利時速 119 公里——扣咗 5 公里寬減,超速 64 公里,隨時。司機係麗新集團主席林建岳,佢,仲由英國請咗專家飛過嚟。
重頭戲唔係部槍,係揸槍嗰個人。辯方操作警員足足三日半,逐格拆:第一,警員講錯咗涉案車輛超速時嘅位置;第二,現場定距測試嘅距離係 60 米,佢記錄寫錯做 50 米;第三,警方自行加設嘅現場調校程序,根本唔係製造商手冊要求。控方,用律政司自己嘅講法,「未能達致前預期」。
結局冇:之後,控方將車速由 119 公里大幅修改為 79 公里——超速 64 變超速 29。林建岳承認修改後嘅控罪,罰款兼扣 3 分,避過。事件冇就此完結: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專題調查、417 名司機要求告票、警方檢討操作指引。一單冇嘅案,改變咗成個測速執法嘅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