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LH · motif:✓ 裁決色塊
你以為犯法,其實法律唔禁
原來犯法嘅鏡像線。好多嘢人人話「唔得㗎」,其實法例根本冇禁。每集拆解一個常見誤解,講清楚法律真正嘅界線喺邊。
原來唔犯法01
成個站都禁?錯——條例淨係管「已付車費區域」,條線就係嗰部閘機
睇卡+全文
原來唔犯法02
法定貨幣≠必須接受——香港冇法例強制商戶收現金,過咗個海去澳門先至罰
原來唔犯法03
辭職係通知,唔係申請——《僱傭條例》冇「批准」機制,但通知期同代通知金要跟
原來唔犯法04
關鍵係物主有冇放棄管有——棄置物執得;失物執走唔交,先係盜竊
閘外食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