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犯法 YLF·原來犯法02

北上買餸帶生肉蛋:一隻蛋都罰 $50,000

冇衛生證明書帶未經檢疫肉類、家禽及蛋類入境——自用一樣中,一隻蛋都計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條例管咩?一隻蛋都係「進口」

《進口野味、肉類、家禽及蛋類規例》(Cap. 132AK)第 4(1) 條寫得好白:任何人進口野味、肉類、家禽或蛋類,必須附有來源地衛生證明書,或者食環署事先書面准許,否則即屬違例。

好多人一聽「進口」就以為係講緊做生意入貨——錯。你周末上深圳買餸,袋住兩盒蛋一塊肉返嚟,法律上就係「進口」。條例冇設最低數量,冇寫「自用豁免」,一隻蛋都計。

  • 自用、送禮一樣受管

    條文管嘅係「帶入境」呢個行為本身,唔理你帶返嚟係食、送定賣。唔使證明你有轉售意圖。

  • 「我唔知」唔係答辯

    冇證明書就係違法進口。規例唔接受「我唔知要證明書」做免責金牌。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咩帶得、咩唔帶得?重點係「生」定「熟」

規例管嘅係未經處理嘅食材:生肉、冰鮮肉、急凍肉、活家禽、冰鮮雞鴨、新鮮蛋、任何份量嘅野味——全部中。

反過來,完全煮熟嘅食品、罐頭、真空包裝熟肉、生果蔬菜、麵包零食乾貨,一般唔受呢條規例管。所以想帶手信,熟嘅、乾嘅先係安全區。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罰則有幾重?唔係罰幾百咁少

違反第 4 條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 $50,000 兼監禁 6 個月。呢個上限冇分初犯定累犯——帶一隻蛋同帶一箱肉,觸犯嘅係同一條罪,分別只在法官點判。

執法嘅係香港海關,返嚟香港呢邊嘅口岸照查照檢控。過關俾人截停開袋,先嚟後悔已經遲。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海關長期公佈檢獲——唔係冷門條例

呢條規例一啲都唔冷門。海關 2024–25 年持續喺各口岸檢獲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肉類、家禽及蛋類,當中包括深圳返港、手抽一袋兩袋嘅普通市民。

北上消費熱之後,買餸返港做晚餐係好多人嘅日常——但「自己食」三個字喺條例入面唔存在,唔知一隻蛋已經越界嘅人,就係咁樣中。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同場加映:過關高危品一覽

同一條深圳灣大橋,去程冇事唔代表返程冇事。順手記埋另外兩樣最多人中嘅:

  • 煙超過 19 支

    《應課稅品條例》Cap. 109——2025 年 9 月修例後,未完稅煙草罪行最高罰 $200 萬+監禁 7 年。一包完整 20 支已經超標。

  • 現金超過 12 萬等值

    《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》Cap. 629——攜帶總值高於 12 萬港元嘅現金類物品入境,必須申報。

↑ IG 卡原文,撳大睇

法寶:買餸過關 4 式

四式記住,買得開心返得安心:

  • 第 1 式 · 生嘅唔好帶

    肉、蛋、家禽留喺深圳食。帶熟嘢、零食、乾貨最穩陣。

  • 第 2 式 · 俾人截查點算

    合作開袋,唔好搏矇混。主動交出好過被搜出,態度影響點處理。

  • 第 3 式 · 想帶就買熟嘅

    煮熟食品、真空包裝一般唔受呢條規例管。生同熟,一線之差。

  • 第 4 式 · 唔肯定就唔帶

    幾十蚊餸,唔值五萬罰款。唔肯定,擺低先過關。

// 天花板一覽

最高刑罰

$50,000+6個月

違反第 4 條 一經定罪

最低數量

冇

一隻蛋都計 自用都中

執法部門

香港海關

返港呢邊口岸照查照檢控

// 法例依據

// 相關卷宗:呢個概念喺真實官司點用

// 核查來源

以上為案例分析與法律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本站內容均有真實判決來源。
返去原來犯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