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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例管咩?一隻蛋都係「進口」
《進口野味、肉類、家禽及蛋類規例》(Cap. 132AK)第 4(1) 條寫得好白:任何人進口野味、肉類、家禽或蛋類,必須附有來源地衛生證明書,或者食環署事先書面准許,否則即屬違例。
好多人一聽「進口」就以為係講緊做生意入貨——錯。你周末上深圳買餸,袋住兩盒蛋一塊肉返嚟,法律上就係「進口」。條例冇設最低數量,冇寫「自用豁免」,一隻蛋都計。
自用、送禮一樣受管
條文管嘅係「帶入境」呢個行為本身,唔理你帶返嚟係食、送定賣。唔使證明你有轉售意圖。
「我唔知」唔係答辯
冇證明書就係違法進口。規例唔接受「我唔知要證明書」做免責金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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咩帶得、咩唔帶得?重點係「生」定「熟」
規例管嘅係未經處理嘅食材:生肉、冰鮮肉、急凍肉、活家禽、冰鮮雞鴨、新鮮蛋、任何份量嘅野味——全部中。
反過來,完全煮熟嘅食品、罐頭、真空包裝熟肉、生果蔬菜、麵包零食乾貨,一般唔受呢條規例管。所以想帶手信,熟嘅、乾嘅先係安全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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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則有幾重?唔係罰幾百咁少
違反第 4 條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 $50,000 兼監禁 6 個月。呢個上限冇分初犯定累犯——帶一隻蛋同帶一箱肉,觸犯嘅係同一條罪,分別只在法官點判。
執法嘅係香港海關,返嚟香港呢邊嘅口岸照查照檢控。過關俾人截停開袋,先嚟後悔已經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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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長期公佈檢獲——唔係冷門條例
呢條規例一啲都唔冷門。海關 2024–25 年持續喺各口岸檢獲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肉類、家禽及蛋類,當中包括深圳返港、手抽一袋兩袋嘅普通市民。
北上消費熱之後,買餸返港做晚餐係好多人嘅日常——但「自己食」三個字喺條例入面唔存在,唔知一隻蛋已經越界嘅人,就係咁樣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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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場加映:過關高危品一覽
同一條深圳灣大橋,去程冇事唔代表返程冇事。順手記埋另外兩樣最多人中嘅:
煙超過 19 支
《應課稅品條例》Cap. 109——2025 年 9 月修例後,未完稅煙草罪行最高罰 $200 萬+監禁 7 年。一包完整 20 支已經超標。
現金超過 12 萬等值
《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》Cap. 629——攜帶總值高於 12 萬港元嘅現金類物品入境,必須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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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寶:買餸過關 4 式
四式記住,買得開心返得安心:
第 1 式 · 生嘅唔好帶
肉、蛋、家禽留喺深圳食。帶熟嘢、零食、乾貨最穩陣。
第 2 式 · 俾人截查點算
合作開袋,唔好搏矇混。主動交出好過被搜出,態度影響點處理。
第 3 式 · 想帶就買熟嘅
煮熟食品、真空包裝一般唔受呢條規例管。生同熟,一線之差。
第 4 式 · 唔肯定就唔帶
幾十蚊餸,唔值五萬罰款。唔肯定,擺低先過關。
// 天花板一覽
最高刑罰
$50,000+6個月
違反第 4 條 一經定罪
最低數量
冇
一隻蛋都計 自用都中
執法部門
香港海關
返港呢邊口岸照查照檢控
// 法例依據
// 相關卷宗:呢個概念喺真實官司點用
食環署等主管當局(定額罰票;爭議先至入裁判法院)
一口痰,三千蚊
「煙頭一彈、痰一口,阿叔行埋嚟出示委任證:「身份證。」三千蚊,即場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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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護署等執法人員(定額罰票;檢控入裁判法院)
餵一口白鴿,五千蚊
「阿伯喺公園撒把麵包碎餵白鴿,執法人員行埋嚟:由 2024 年 8 月起,呢把麵包碎值五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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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區裁判法院
軍艦影唔影得:18歲青年維港放無人機,三罪齊中
「軍艦泊喺維港,你拎部無人機出嚟影靚景——機先啱啱升空,警察已經行埋嚟。「我唔知呢度係禁飛區」?法庭話:唔知,唔係辯護理由。」
開啟卷宗 →